问题 | 《民法典》中如何处置抵押房产的债务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债务人无力偿还时,债权人可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抵押物权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是其中之一。1、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抵押后,若债务人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物权,将房屋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以清偿债务。 2、债权人在出借款项时最担心的是债务人无力偿还,因此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而房屋抵押是一种常见的债务担保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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