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债务儿女有偿还的责任吗 |
释义 | 对于子女的债务,父母一般没有义务偿还。但若父母继承子女遗产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欠款人死亡,欠款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死亡的欠款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欠款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一、我的债务要我死了我的债务该怎么办? 欠款人死亡了,找债务人的继承人继续偿还债务。法律有相关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二、父亲生前的债务怎么办? 对于父亲生前的债务,如果子女或者其他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承担偿还义务,如果没有继承财产不需要偿还,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三、债务人死亡债权人怎么追讨债务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 1、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2、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追偿。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有担保人的,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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