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哪些情况民政部门可担任监护人
释义
法律分析:
在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情况下民政部门可担任监护人。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随便看
妇孺福利内容有哪些啊
日本女性法定结婚年龄
女人社保多少岁可以领
女的多少岁可以领社保
女社保多少岁可以领退休金
社保女人多大年龄就可以领取了
社保女人多大年龄就可以领取了
未满十八岁怎么激活社保卡
社保卡多少岁可以激活
小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小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小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定书怎么写是全责
交通事故责任种类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分类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划定书怎么写是全责
交通事故责任等级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哪些类型
小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书什么时候出来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等级
交通事故责任类型有哪些
事故责任书怎么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书样式是怎样的
小区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equal
Equal Access Act
equal and universal electoral system
equal basis theory
equal condition
equal division of public charge
equal effect
equal election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 (EEOC)
equal exchange
equal exercise of right of action
equal installment system
equal in status
equal in value
equalitarian
equalitarianism
equality
equality and freedom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equality before the law
equality clause
equality in law
equality in status
equality of economic opportunities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3/13 1:1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