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质量有问题可以退吗 |
释义 | 这个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可退房,或者是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也可退房。但如果是房屋质量较轻不影响居住则不可以退房。 一、期房有质量问题如何去维权呢 期房有质量问题的话,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如果期房的质量不符合购房合同的约定,或者期房的主体质量不合格; 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那么不管购房者是不是选择退房,开发商都必须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二、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是否可以退房 房屋质量不达标时购房者可以退房。具体如下: 1、经鉴定确认房屋主体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的,可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 2、经鉴定可修复的,要求开发商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 3、楼板是主体结构部分,开发商承担永久保修责任; 4、出卖人交付不合格房屋,给买受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买受人可以主张违约侵权责任措施予以补救。 三、居住时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退房吗 居住时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且因此无法正常居住使用时,可以退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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