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下签订的放弃继承权协议是否有效 |
释义 | 私下签订的放弃继承权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必须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权,否则将被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分析 1、私下签订的放弃继承权协议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拓展延伸 私下签订的放弃继承权协议:权利保障与法律效力分析 私下签订的放弃继承权协议涉及个人财产继承权的放弃,其权利保障与法律效力备受关注。根据法律规定,放弃继承权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生效。首先,协议应当是自愿签订的,不存在欺诈、威胁等违法行为。其次,协议应当明确表达放弃继承权的意愿,并明确放弃的范围和对象。此外,协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如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在法律效力方面,私下签订的协议需要经过法院的确认,确认后方可具备法律效力。因此,私下签订的放弃继承权协议的权利保障与法律效力存在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条件限制。 结语 放弃继承权协议的法律效力与权利保障需符合法定条件。协议应自愿、无违法行为,明确表达放弃意愿、范围与对象。协议不得违反公序良俗、侵犯他人权益。私下签订的协议需经法院确认后方具备法律效力。因此,私下签订的放弃继承权协议需遵循法律程序与条件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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