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绍兴连续满五年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或者在中山连续满五年的社会保险证明。2、绍兴合法有效的暂住证。3、在绍兴没有房屋,如果已经结婚,夫妻双方在绍兴没有房屋。4、身份证,结婚证,户 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