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产权和大产权是相对词。大产权是购房者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完整的权,可以合法的进行买卖交易;小产权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也没有有效的产权证房屋,不能合法的进行买卖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