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款享有优先其他债权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工程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相应工程款项的,除按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也可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进行拍卖,承包人对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