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又变成网逃了怎么办 |
释义 |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跑的,由公安机关通过通缉追捕,在量刑上可从重处罚。 一、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 有权发布通缉令的是公安机关。 通缉令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通缉罪该逮捕而在逃的或者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监狱中逃跑的罪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通缉作为公安机关通令缉拿应当逮捕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的一种侦查活动。 二、行政案件投案自首的法律规定 行政案件投案自首的法律规定如下: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话投案的;3、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抓捕的;6、并非出于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7、公安机关通知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三、通缉有哪些特别要求?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通缉令中应当尽可能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别名、曾用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职业、身份证号码、衣着和体貌特征、口音、行为习惯,并附被通缉人近期照片,可以附指纹及其他物证的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以外,应当写明发案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案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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