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自动离职法律规定: 1、劳动者离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或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