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多年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可被认为是同居关系。共有财产可分割,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同居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可被视为事实婚姻,产生的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分割。如果同居多年没有结婚证,双方一般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在同居期间产生了共有财产,也可以分割,但这些财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而应该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果双方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前同居,并且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却没有办理结婚证,则双方之间的关系按事实婚姻处理。这意味着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则可以要求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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