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侵犯姓名权能赔偿吗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据此,侵害姓名权的 民事责任 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通常情况下对 侵犯姓名权 的赔偿是以 精神损害赔偿 为主,而对于这点,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一个统一的 赔偿标准 ,而是根据一些因素进行参考计算的。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