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事枉法裁判罪 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1、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事实和法律属枉法裁判但仍然决意为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 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