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被剥夺政治权利后,不能实施的行为有:无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无法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无法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无法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 一、被剥夺政治权利还是公民吗 被剥夺政治权利还是公民。 被剥夺政治权利,但公民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有犯罪记录可以改名吗 一般的刑事处罚就是徒刑拘役管制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等。而这里面剥夺政治权利仅仅是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这里面不存在跟改名有关的任何处罚,因此依然可以改名。 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处罚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适用对象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法律后果是:终身没有以下的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