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一、遇到商品房欺诈怎么办? 发现商品房欺诈,可以到房管局举报。如果因为对方的欺诈行为导致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已付的房款以及利息,同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和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二、请问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如何认定? 1.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2.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三、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情况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双倍赔偿情况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不能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3、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导致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双倍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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