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汽车保险是每年都必须要交的。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其中,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保险,是必须要交的,商业车险是非限制性保险,可根据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否购买。但是由于交强险赔付的额度不高,一旦发生严重事故,车主需要承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