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
释义 | 公司试用期不交社保职工可先与公司协商缴纳,也有权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辞职工资是不是立马结算 试用期辞职工资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结算。 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辞职后工资会在当天进行计算的,那么试用期间的工资会在公司的常规发薪日进行发放的,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因为劳动者没有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就随意的提出离职而造成的损失也是要有劳动者来承担的。 如果签了合同,试用期内员工提前3日通知公司,才可以离职,没签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要求离职,要求公司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从次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可以跟公司协商,给员工足额应得工资,放弃补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准备好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二、试用期工资还有 还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试用期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不发工资是否合法 试用期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理应向劳动者支付约定的工资,拒绝支付工资或者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先行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合法利益,如果员工在试用期间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需按照其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则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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