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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强制措施的施法程序有哪些
释义
    行政强制措的施程序有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通知当事人到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等。
    一、虚假招聘怎么处罚
    现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应当保守有关秘密。3.审查责任:审查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二、违章建筑拆除需要多长时间
    违章建筑拆除需要的时间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申请了合法的程序强拆的话较快也要十五天才能拆除。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
    申请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如下:
    1、立案。执法部门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2、调查程序。在调查中,应当注意的是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且调查人员在执法时需要主动出示证件;
    3、决定程序。告知事实理由,并听取陈述、申辩。执法人员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一般会书面告知被处罚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如果执法人员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其次是听证,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
    4、送达程序。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暂扣强制措施是否适用听证程序?
    暂扣强制措施不适用听证程序。《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第十四条,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七)制作现场笔录;
    (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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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9: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