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同居者要求离婚的如何处理 |
释义 | 非法同居者却要求离婚的,只能是由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男女同居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照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不需要办理离婚。男女双方必须经过结婚登记,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 非法同居者却要求离婚的如何处理 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平分。对非法同居行为应作出如下处理:一、离婚后,双方未再婚,在未履行复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二、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确属非法同居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三、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四、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五、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六、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七、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八、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九、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非法同居的如何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的规定:1、非法同居不需要离婚,只能通过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2、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非法同居如何离婚 1、非法同居不需要离婚,只能通过男女双方协商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解除同居关系。2、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非法同居离婚怎么处理 非法同居,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双方并不具有婚姻关系。如同居期间有非婚生子女,双方可以协商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探视权问题,同居期间所取得的共同财产属于共同所有,按照共同共有的原则进行分割,如同居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和共有财产的分割问题。 非法同居离婚怎么处理? 非法同居不叫离婚,叫解除同居关系,当事人只需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但如果是与配偶的一方与他人同居,一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那么法院会受理。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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