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长时间? |
释义 |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和内容简介。不同案情有不同的认定书期限,一般在10至98天之间。认定书应包含事故基本情况、事实和责任等内容,并需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专用章。认定书属于民事证据,如对其有异议,可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举证来推翻认定书。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要根据交通事故案情而定,不同的案情,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可能不同。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一般是多少天作出,车主可以根据如下内容判断 1、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交警部门应当在73天内作出;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应当在98天内作出。 2、交通事故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应当在58天内作出。 3、一般交通事故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应当在33日内作出。 4、无需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期限,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3)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情况。 2、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是民事证据,从证据种类上来说属于书证,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在交通 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因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行为是一个制作证据的行为而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不能对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只能通过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来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在法庭审理时通过自行对责任划分进行举证促使法庭不采信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结语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根据案情而定。对于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应在73天内作出认定书;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期限为98天。对于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期限为58天;一般交通事故需要检验、鉴定,期限为33天。无需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在现场调查后的十天内作出。认定书应包括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事故的基本事实,以及当事人的过错和责任或意外情况。认定书需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如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三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对事故现场开展下列调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三)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 (四)其他调查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邻省、市(地)、县交界的国、省、县道上,以及辖区内交通流量集中的路段,设置标有管辖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及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的提示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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