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两次结婚证别人会知道吗 |
释义 | 领两次结婚证别人不会知道。 领过结婚证的能查出来,但是一般情况不是任何人都能够查询到,其结婚记录是记载在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之中,一般只有民政部门内部的办公系统上面才能查询得到,其查询记录一般只能是当事人或者公安机关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等才可以。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必须是自愿结婚,不能以任何手段强迫一方与自己结婚; 2、满足结婚的法定年龄,男生不得早于22周岁,女生不得低于20周岁; 3、男女双方不能重婚,有配偶者不能再进行结婚登记了; 4、男女双方不能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男女双方不存在医学上认定的不能结婚的疾病。 办理结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综上所述,只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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