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是多久 |
释义 |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时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的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需要什么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民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定书中责任认定的比例、承担等问题有异议,可以向上一级进行申请复核。也就是本文所述的问题,交通事故责任的复核问题。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内30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复核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核的方式。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认为有必要,可以召集当事人到场,听取当事人各方的意见。故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需要拿书面的复核申请,当时出具的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当事人的身份证等情况,去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 二、交警让我认全责事后可以反悔吗 可以。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就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对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重新调查、认定;如果认为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认定公正、调查程序合法的,就会维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一次为限。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原则包括: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安全原则、结果责任原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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