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证明带有负面评价违法嘛? |
释义 | 离职证明写负面评语的,可以要求改正,因为法律规定了,离职证明的内容不含用人单位评价,尤其是负面评价;2、如果公司不改正或不依法出具离职证明,导致您不能入职新公司或新公司拒绝录用您的,可以准备证据资料起诉原公司,只要证据充分,原公司绝对要赔偿一大笔钱的。事实上,立法规定不需要写离职原因,因为离职证明的立法本意是为了证明劳动关系终结,而非证明劳动关系因何种原因而终结。所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填写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特别是劳动者严重违规,且违规行为是有违道德标准的“不光彩”行为时(实践中,通常称为“污点材料”),即使是事实也不能填写。 离职证明必须要开吗?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依据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的责任 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通常称为离职证明。 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为了避免用工风险,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这样,劳动者才能获得和新单位签约的机会。 总结劳动者在离开原单位时,应当要求单位出具符合法律规定的离职证明,而用人单位有为依法离职的劳动者提供离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在解除了劳动合同之后,必须要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对于不出具离职证明的用人单位,还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如果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中记载有劳动者的负面信息,那么就会违反求职平等原则,致使劳动者减少或者丧失就业机会。从保护劳动者权益角度出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不应当记载对劳动者不利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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