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证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遗嘱人立遗嘱,可以到以下两个地方的公证处进行公证:1、遗嘱人的住所地;2、遗嘱行为的发生地。需要注意的是,办理遗嘱公证,需要公证申请人亲自到相应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