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商品房申请退房条件包括: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9)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1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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