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入职当月工资中只能扣除当月的社保费用,不能扣除两个月的费用。但是有的公司发工资日期是本月发上月,如果赶上新入职员工是上月入职,则本月扣费就需要扣缴上月和本月的社保。这与公司工资计发日有关。1、入职当月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企业应当缴纳当月社保;2、按社保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可能会出现跨月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单位应当申报从上月补缴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