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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环境犯罪要判刑吗
释义
    行为人因污染环境等事由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是应当要对其进行判刑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四要件是: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造成的严重危害后果主观是过失,但对行为违法法规是明知的;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违反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二、倒卖发票立案标准
    刑法未对倒卖发票作出具体的数量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普通发票”是指不能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普通发票,但发票本身是真的。如果出售的是假发票,则不按本罪处理.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以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立案追究。无论行为人是一次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
    三、现在回收废机油犯法吗?
    无证收购废机油是违法的。对于无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将构成污染环境罪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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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18: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