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八件以下的; (3)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恶劣情节的。 (4)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5)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并造成该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的;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文物是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之一,在没有国家的批准之下是不能对文物作出任何的处理,只要违反国家的规定而进行非法的走私,那么对于违法者必定就需要承担刑事的责任,而且在判决时也会按走私文物的数量来进行处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既遂如何处罚 刑法对走私文物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中国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1、中国对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的判刑标准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走私贵重金属罪情节的严重程度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不满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不满九件的;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不满三件,且具有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情节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无法追回等情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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