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担任利害关系人的辩护人一般是不合法的。法律规定,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是该律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律师为利害关系人代理辩护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涉及到案件的公平审理。 哪些人不可以担任辩护人 以下人员不可以担任辩护人: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与案件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6.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7.案件的陪审员。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假释人员能不能担任辩护人 不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辩护人:(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可以准许。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利害关系人?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一)被诉的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 (二)在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三)要求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 (四)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涉及其合法权益的; (五)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具有处理投诉职责的行政机关作出或者未作出处理的; (六)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情形。 哪些人不得担任刑事诉讼辩护人 不得担当刑事诉讼辩护人的是: 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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