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最晚报案的时间是? |
释义 | 没有具体规定时间,建议越快越好,否则证据现场无法保存完善。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需要注意什么呢 交通事故受害人要注意以下事项: 1、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车型、颜色等信息; 2、保存肇事行为人的联系方式; 3、保存就诊记录、病历本、费用票据等材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二、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报案时间是多久 没有报案的期限,处理时间一般为一年为限。我国相关的交通法规没有规定具体的保险理赔报案时间,只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因为这需要交警部门进行核实。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经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受理,无法核实的不予受理。当事人如果没有在交通事故现场及时报警的,事后再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需在提出申请后的十日内向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三、出车祸了为什么要到尸检处检查 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尸检的。尸检的主要目的在于证明死者的死亡与车祸是否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还是建议你们尸检,以便今后无法与肇事方达成赔偿协议的时候,具有比较完整的证据材料,维护合法权益。应当在车检、尸检后,出具责任认定书事故,交通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自行撤离现场,然后在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内容的协议书或者文字记录,共同签名;自行协商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报警:(一)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载运爆炸性、易燃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应当按照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操作规程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的,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记录下列内容:(一)报警方式、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二)发生或者发现道路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三)人员伤亡情况;(四)车辆类型、车辆号牌号码,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以及危险物品的种类、是否发生泄漏等;(五)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逃逸驾驶人的体貌特征等有关情况。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七条: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后,需要派员到现场处置,或者接到出警指令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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