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离婚手续必须在登记所在地吗 1、离婚手续不是必须在登记所在地办理的,男女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同时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