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后单位集资房分割: 1、如果集资房属于婚前购房,产权属于投资方,离婚时房产属于投资方,但配偶需要补偿还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 2、集资房属于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方按揭购买,产权属于首付出资人,离婚房产一旦属于共同财产,首付相当于夫妻共同债券,出资人配偶需要赔偿出资人; 3、如果集资房属于婚前双方共同支付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产权为其中一方,则产权房需要证明离婚时婚前出资不是赠与关系,否则只能补偿婚后贷款人偿还贷款和房屋增值; 4、夫妻一方全款买房,离婚时房屋增值或亏损属于付款人,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属于付款人,双方婚后共同购房,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