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时,有权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律师有权在拘留所或监狱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 2. 要求保障会见权利:律师有权在会见时要求保障被代理人的会见权利,如确保私人通信和无干扰地会见。 3. 要求保密:律师有权要求保护被代理人的隐私,不得将与被代理人的会见内容向外泄露。 4. 要求查看案卷材料:律师有权在会见时查看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所涉及的案卷材料。 5. 要求出庭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在合法的程序下为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出庭辩护。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律师有权在拘留所或监狱会见被拘留、逮捕、羁押人员。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律师在执行职业任务的过程中,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依照法律规定享有代理人权利。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被拘留、逮捕、羁押的人有权聘请辩护人。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六条:律师在代理人案件时,有权查阅、抄录、复制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判决、裁定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律师有权为当事人进行诉讼代理,并参与诉讼的各个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