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一起起诉 |
释义 |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能另行起诉;另行起诉(即代位权起诉)是指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不能就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进行合并审理,需当事人另案起诉。一般是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与审理的案件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即案由不一致;或者主张的暂时没有证据等。抚养权是能形成独立的诉讼请求,可以另案起诉。 一、法院判决书暂停审理是否有效 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审理的案件,就同一案由不能再次起诉。无论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在人民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理的正常进行,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暂停审理,即中止诉讼。待其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因此,中止审理的案件不能也无需再次起诉。 二、民事诉讼撤诉流程是什么 民事诉讼撤诉流程是: 1、申请撤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依法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 2、按撤诉处理。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 起诉要满足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再审申请被驳回可以怎么办 再审申请被驳回要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 1、检察院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最后做出是否抗诉的决定。 2、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 再审程序包含一整套启动、审查再审事由、原审案件再次审理的法定程序。 1、这种程序是相关法律规定中一种独立的审判程序,既不是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经的审判程序,又不同于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 2、就其性质而言,再审程序是纠正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裁判的一种补救程序,即是不增加审级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审判程序。 3、再审案件应当围绕申请人的再审请求进行审理和裁判。 4、对方当事人在再审庭审辩论终结前也提出再审请求的,应一并审理和裁判。 5、当事人的再审请求超出原审诉讼请求的不予审理,构成另案诉讼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提起新的诉讼。 6、再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应当围绕当事人原诉讼请求进行审理。 7、当事人申请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提出反诉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8、当事人变更其在原审中的诉讼主张、质证及辩论意见的,应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应的证据,理由不成立或证据不充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依照本章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的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其他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一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依照本章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本案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应当裁定终结特别程序,并告知利害关系人可以另行起诉。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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