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是指船舶所有人、承租人、经营人、救助人、保险人在发生海事事故后,依法申请责任限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根据法律规定,船舶造成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及其责任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为取得法律规定的责任限制的权利,应当向海事法院设立油污损害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可以提取现金,也可以提供经海事法院认可的担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零一条 船舶所有人、承租人、经营人、救助人、保险人在发生海事事故后,依法申请责任限制的,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船舶造成油污损害的,船舶所有人及其责任保险人或者提供财务保证的其他人为取得法律规定的责任限制的权利,应当向海事法院设立油污损害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的申请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诉讼中提出,但最迟应当在一审判决作出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