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监测户,相关政策规定了临时救助和教育救助两类经济补贴。临时救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核实后直接审批并发放临时救助金。教育补助:通常情况下针对监测户家庭学生可申领3000-10000元的补助。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至10月31日,系统开放期间可随报随审,审核期结束后开展集中公示公告,11月1日-11月21日为公示期,补助资金于12月10日前发放到位。(具体时间及其金额以当地公示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八条 基层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法规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具体事务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本法所称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办理社会救助具体事务的组织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