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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全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
释义
    法律分析:1、安全责任的分工,一般是以“谁主管,谁负责”作为基本原则的;2、对外性质,在法人企业当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3、对内性质,在企业中对安全责任的设置,则以上述原则进行分配,对于企业中各业务领域的主管负责人作为内部各自领域的第一责任人;4、根据分配原则,在内部各业务领域当中,领域主管负责人以下,则按照各行政级别从高到低设置责任系数,以作为判定责任的系数;5、当然,各领域则分别对各自经管的操作系统、业务系统(有形或无形)担负安全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统筹提出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计划。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授权批准发布工作。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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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