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立案流程概述 |
释义 | 一、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和相应副本。 二、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交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证明诉讼主张的证据。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需填写证据清单,并由承办人在清单上签字盖章。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提交必须的手续和证据后七天内办理立案手续。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六、立案手续办理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安排并结算诉讼费用。 法律分析 一、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需提交起诉状,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副本。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出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清单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六、立案手续办理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结语 在起诉前,当事人需提交起诉状和副本,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相应的证据。在提交证据时,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出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立案庭在当事人提交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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