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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宜宾市人才引进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
    1.市属事业单位拟引进人才134名(引进公告见附件1);2.兴文县拟引进人才15名(引进公告见附件2);3.屏山县拟引进人才18名(引进公告见附件3);4.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拟引进人才346名(岗位需求信息见附件4)。另外,聚焦城建规划、经济金融、投融资管理、数字经济、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商贸物流、文旅创意等我市产业发展紧缺急需的相关专业,适时面向宜宾市外的国内党政机关、经济开发区,市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市级及以上科研院所和省属以上高等院校的博士研究生,集中开展公务员调任和市场化选聘工作,调任(选聘)到我市担任县级(或相当于县级)领导干部,并纳入全市高层次干部人才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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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3:5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