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人名下没财产怎么办 |
释义 | 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若只是暂时无力偿还,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若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就只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清偿,债权人就可以拿多少。若债务人故意隐瞒财产,债权人可向法院起诉申请支付令,令其履行债务并支付违约金,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个人如何走出债务危机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相关法律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2.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利息的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二、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应该要求清偿。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分为暂时无力偿还和永久无力清偿这两种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属于前者的情况,则可以约定由债务人进行分期偿还。如果是永久没能力偿还,则只能对债务人的个人的现有财产进行清偿了,这是要经过法院的审理、作出判决,然后再付出执行的,也就是说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有多少可以被执行,债权人就可以拿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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