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前全款房离婚分割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如果是一方婚前全款出资,并且登记在其名下的房产,那么该房产属于 婚前个人财产 ,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如果是双方在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其中一方或双方名下,且房产用于婚后共同生活、居住,则可以视为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