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纠纷胜诉如何追讨 |
释义 | 一、借贷纠纷胜诉如何追讨 借贷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原告胜诉的,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在履行,如果逾期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追回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借贷纠纷证据有哪些 1、身份证,在我国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合法证明依据,因此身份证是必须的! 2、借款合同、借据、借条之类的证据,根据有关规定,原告应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3、注意区分借条和欠条的区别,借条法律时效为20年,而欠条为2年,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到期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从出具凭据之日起计算。 4、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也可以作为证据,因此在平时借款的时候注意保留。 5、证人证言,可以找与自己没有利害关系的证认证言作为证据,并最好可以当庭作证。 6、录音,在我国,当事人在打官司常有举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向法庭提供有效的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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