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章是否必须到当地交警队处理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章,必须在当地处理; 2、如果属于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章,可以不在当地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违章处理的时间规定: 1、交通违章罚款有时间限制,时间期限是15天; 2、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3、有相关规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证; 4、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5、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综上所述,违章是否必须到当地交警队处理视情况而定,如果是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章,必须在当地处理;如果属于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章,可以不在当地处理。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应当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