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宅基地变为田地,由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的国土资源局收回错证,重新填发正确的证件。因为宅基地变为田地,这是土地使用权证的内容发生了错误。土地登记以登记的内容为准,填发的土地证必须与土地登记一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