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买卖期间注意保留四类证据有什么 |
释义 | 房产买卖期间注意保留四类证据: 1、签买卖协议前,应查清房屋的权属情况,确认卖方系房屋的所有权人,且该房产没有其他纠纷、未被冻结查封; 2、按协议的约定支付购房款,保留转账凭证; 3、支付购房款之前,要先办理房屋买卖、过户备案登记; 4、及时占有、使用、管理二手房,报关相关凭证、凭据。 一、买二手房怎样办理贷款? 1、签订买卖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买方通过二手房贷款的方式支付房款,并约定首付款及贷款的比例。在这个环节,买方一般应在现场看房的同时,查验卖方的《房屋产权证》、水电气费记录等凭证。 2、确定委托关系 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现场打印《房产买卖协议》,并且同时由买卖双方到当地房管局现场签订《房屋代收代付协议》,用以明确交易资金代收代付的委托关系。 3、评估房产 由于二手房的特殊性,买方需要先找评估公司对所购房产进行评估,银行会根据房屋交易价和评估价中较低者作为放贷的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银行会只接受指定评估公司的评估报告,而有些银行则没有要求,因此,购房者在评估前要先咨询贷款银行。 4、办理贷款担保 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性,一般银行会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担保人可以是有经济能力的个人,也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需注意的是,目前有些银行已经推出了无担保的二手房贷款,因此,购房者在办理房贷前要明确所在银行对担保费的收取。 5、支付首付款 买方持《房屋代收代付协议》到贷款银行交存首付款,并取得交存首付款的证明,同时可向该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并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6、签订借款合同 银行会对买方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买方就可以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与此同时,银行会通知卖方贷款可付。 7、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契约及复印件,买卖双方的身份证等资料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带旧土地证到土地局办理换证手续。 8、办理抵押手续 买方带上房产证、土地证过户收据、经鉴证的买卖契约、契税等材料,到房产局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 9、银行放款 银行收到抵押证明后放款,贷款发放完毕,买方人向房管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10、按时还款 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借款。在还清贷款后,购房者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二手房按揭流程完毕。 二、一房多卖要怎么赔偿 1、如果遭遇一房多卖的情形,购房方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甚至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另外,一房多卖包括一房二卖,在一房二卖中其实还能就房屋的产权做进一步的确定。当然,如果在一房二卖中,另一方是恶意串通卖家买得房子的,一般上被损害的买家仍能够购得该房产。而在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判断房子的归属权归谁,就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所以,在房屋已经具备过户条件时,建议就是及时找卖家办理过户,过户后也不会夜长梦多了。 (2)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已经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房屋,买卖中有多种登记手续,这点可以在买房之前先做个学习,避免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房子被别人先取得了。 (3)数个买受人均未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又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归已经先行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买受人所有。在没有任何登记的情况下,就要看谁现时占有该房了,关于这一点就要注意什么时候能够取得房子,然后进行占有。 (4)均未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和预告登记手续,又未合法占有争议房屋的,归先行支付房屋价款的买受人所有。 (5)如果上述情况均未发生,归签约在先的买受人所有。 三、离婚财产不过户意味着什么意思? 1、一般情况下,在房产没过户之前我们也说房产是属于你的,但是过户之后你就不能对其进行处分,否则,对你而言就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2、夫妻之间离婚的时候,当夫妻将共有的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如果操作得当,是不用交纳营业税、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当夫妻将房产赠与该孩子时,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但须交纳4%契税。 3、如果一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5、未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受让方无法了解拟受让产权的状况,交易就难以成功。即使私下成交,也难以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 6、未经登记的房地产因无法向贷款方提交房地产权证书,不能抵押、投典; 7、当权利人因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与他人发生纠纷或遭到非法侵害时,因无法向行政、仲裁或司法机关提交有效的法律凭证,增加了司法实践的困难,而且有可能使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8、当权利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房屋进行抵押、投典,由于未对他项权利进行登记,一旦抵押人需用处分抵押物时,由于未经登记房屋他项权利,其优先受偿权不受法律保护; 9、房屋建筑及使用情况发生的变化不及时登记,一旦遇到拆迁时,当事人因缺乏依据就会得不到有关补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我国采取的是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从法律意义上讲,产权应属登记人所有,其他人主张权利的必须出具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方能胜诉。当前因争议房屋未及时更名而引发的纠纷较多,因此不及时更名,就有可能因时间久远,关键证据丢失等引发不必要的麻烦,使自己正当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尤其是离婚等析产后,需更名登记房屋的,应及时办理。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买卖合同到房管局办理;过户费用按照房产价值计算缴纳,包括契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具体可以咨询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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