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争孩子的抚养权吗 |
释义 | 离婚女方可以争孩子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律依据】《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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