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离婚的程序: 一、当事人提出申请。夫妻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 二、工作人员审查。民政局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离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三、登记。民政局经过审查后,确认当事人有离婚意愿,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应当予以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