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如果要约是以非对话的方式作出的,自到达相对人时成立生效嫌亩;3、如郑握果要约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自进入指定的特定系统,或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成立生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