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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责任可以商量吗
释义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如下: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
    一、电动车闯红灯被撞的责任划分是什么
    电动车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是需要结合事故现场情况,责任由交警部门划分,具体如下: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完毕后,应当制作责任认定书,并按规定宣布和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二、肇事逃逸的责任怎么划分
    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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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8:4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