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监护权权利内容如下: 1、住宅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 2、还款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抢劫、欺骗、贩卖、隐藏时,监护权有权要求返还被监护人; 3、被监护人的身份行为和身上事项的同意权,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不能独立行使身份行为和决定身体事项,必须经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行使; 4、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被监护人无法定义扶养义务的,不承担此项义务; 5、监督被监护人、教育的权利义务。被监护人属于未成年人,其教育、监督的权利义务与亲属权利相同;被监护人属于精神病患者,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内容。除保护被监护人不受侵害外,还有监督精神病患者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 6、具体护理和治疗精神病人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